“手绘地图寻亲者”李景伟被拐案宣判:两名被告获刑,各赔偿原告5万元

据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2023年6月13日,盐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贺某奎、王某元拐卖人口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人口罪判处被告人贺某奎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被告人王某元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贺某奎、王某元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伟经济损失5万元;驳回李某伟的其他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1989年12月5日,被害人李某伟(时年五周岁)在家玩耍时,被贺某奎、王某元二被告人诱骗至四川省筠连县。后被卖至河南省兰考县城关乡。案发后,李某伟亲属寻找未果。2022年1月,通过 DNA比对后,李某伟与其生母相认团聚。

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奎、王某元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拐卖人口罪。根据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