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报废车 心存侥幸“驶”不得

      无证驾驶本就违法,如果再驾驶报废车辆,那就是错上加错。近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四大队民警查获了一起相关案件,该驾驶人居然报假名、说谎话,不配合民警调查,后来情况怎样?

       当天下午3点左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四大队肖港执法服务站查缉布控系统预警显示,辖区一辆行驶中的鄂A尾号3P的面包车涉嫌“逾期未报废”的交通违法行为。接警后,执勤民警迅速组织警力对嫌疑车辆设卡布控拦截。

      执勤民警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身份证,驾驶人说走得急证件丢在家里。后在民警的多次询问下,该驾驶人才自称夏某某,民警对其进行了人脸识别,信息却显示其是刘某某,面对这个查询结果,驾驶人是矢口否认。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驾驶人的谎言被当众揭穿,其实该驾驶人姓刘,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该证目前处于注销状态。而且这辆面包车的状态为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审验、达到报废标准。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刘某承认了自己心存侥幸无证驾驶报废车的事实。民警在耐心宣传教育的同时,依法对其做出了处罚。

在这里,生活帮温馨提醒,车辆一旦达到报废期限的,应当主动到交警部门和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切勿驾驶安全设施不合格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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