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发布一则公告
210个药品注册证书被注销
其中包括多款
维生素、去痛片、眼药水等常用药
Q 药品为什么被注销?
A: 根据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持有人应当持续保证上市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并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申请药品再注册。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再注册或者经审查不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再注册的规定的,注销其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Q 注销的药还能不能用?
A: 根据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已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
被注销的只是上述目录中对应药企生产的药品,市面上有药品注册证书的药企还是能生产相关药品的。同一通用名称下的同类替代品种药物有很多种,可以选择购买其他厂家生产的同类品种。
Q 家里有这些药怎么处理?
A: 家用药物如果发现有相同名字的药品,需仔细核对生产厂家和批准文号,如果有上述《注销药品注销证书目录》中的药品,应当立即停用。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沈怡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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