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男子多次强奸未满14岁的继孙女,致其怀孕生子,已被提起公诉

青海一名58岁的男子,利用照顾学习生活之便,多次强奸未满14岁的继孙女,导致其怀孕生子。近日,该男子因犯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玛沁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58岁的被告人索某某是该县大武乡人,有犯罪前科,2000年因犯盗窃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2004年2月10日刑满释放。2020年2月29日因涉嫌强奸罪,被玛沁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玛沁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索某某涉嫌强奸罪,于2021年4月2日移送审查起诉。

沁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11月,索某某经事先预谋,利用其照顾其继孙女卡某某饮食起居、上学生活之便,在玛沁县雪域小区的家中,趁卡某某父母在牧区,强行与时年尚未满14周岁、在读小学的卡某某发生性关系,卡某某使出全力反抗但因年龄小、力气不大未能将其推开。此后索某某趁家中无人,一直强行与卡某某发生性关系,最终导致卡某某2019年10月怀孕,后产下一子。索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玛沁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索某某利用照顾卡某某学生生活之便,长期强行与受害人卡某某发生性关系,导致卡某某怀孕并产下一子,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强奸罪追究被告人索某某的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请玛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沈怡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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