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重点内容。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汽车产业是湖北的重要支柱产业,产业链长、技术性强、带动力大,在全省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汽车消费,开展乘用车以旧换新活动,有利于促进汽车消费升级,加快汽车更新换代,推动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陈恺民表示,下一步,湖北省经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2021年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实化乘用车以旧换新活动的相关具体事项,推动这项既惠企又惠民的好政策落实见效。重点从四个方面抓细抓实:
一是补贴范围。持有湖北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老旧乘用车,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乘用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补贴;报废或转出的老旧乘用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之前,且2021年9月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当日。
二是补贴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活动结束日期另有公告的,按新公告执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范围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的,请及时提交补贴申请材料,日期须在2022年1月31日前,逾期不予补贴。
三是补贴标准。报废旧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5000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3000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2000元/辆;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
四是申报流程。属于补贴范围内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老旧乘用车,到省内乘用车经销商处,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乘用车后,由经销商协助完成乘用车以旧换新信息登记;个人消费者在省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且上牌后,及时到协助完成信息登记的经销商处,按规定提交申报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所需申请材料;经销商按规定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转账至符合条件的购车居民(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编辑:彭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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