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税务部门“首违不罚”给企业“纠错空间”

孝感日报讯  记者  谢蕾  特约记者  杨进平  通讯员  余红军  “这个政策好!不失税法刚度,也有人情味!”日前,湖北凌顶汽车服务实业有限公司因增加经营范围,未办理变更登记,因享受国家税务总局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出台的“首违不罚”措施而免予行政罚款。公司负责人肖红斌直呼“很意外!”

据了解,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我接到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匆匆赶到办税服务厅,准备接受行政处罚并办理变更登记,没想到免罚款。”湖北凌顶汽车服务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汽油、柴油及汽车零配件销售有限公司,今年来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新增房屋租赁、餐饮住宿等经营行为,根据税法相关规定需及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肖红斌表示,“要是放在以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变更登记,除限期改正外,还会并处2000千元以下的罚款。现在这个政策真是为我们纳税人办的一件实事。”

为落实好“首违不罚”便税利民举措,我市税务部门公告列举“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便于纳税人监督。同时,在市、县、乡三级成立“问需、问计纳税服务团队”,采取线下服务“无死角”和线上服务“不打烊”相结合的方式,对已经形成违法行为的纳税人进行个性化政策宣传和精准辅导,杜绝纳税人因同一事项二次违反税法而受行政处罚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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