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调待增加养老金发放到位

孝感日报讯  记者  黄佐君  通讯员  林慧 6月2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我市已补发完成调待增加养老金,惠及全市28.93万人。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延续2017年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每月增加37元。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调”“长缴多调”的激励机制,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调整还适当倾斜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对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对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同时,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据了解,根据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现在年龄大小的不同,每位退休人员增加金额会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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