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7日《与法同行》


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良莠不齐,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更是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是法律是缺失还是管理的失责;民法典对物业管理进行了相关规定,法律条例的完善,将对未来物业管理带来怎样的影响,敬请关注本期《与法同行》之法治化下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物业服务也是最贴近咱老百姓生活的,你看小区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停车收费等等都属于物业管理的范畴,但在实际生活中,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却是良莠不齐,前几天,就物业管理服务的话题,我们的记者在街头随机进行了采访,来听听市民朋友是如何看待物业管理服务的。

在这次街头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市民对所居住的小区物业服务都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但大多数人对于民法典当中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规定却不太了解,物业管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在民法典当中,关于物业管理方面有哪些亮点值得我们关注呢?就这个话题,我们请到了湖北董永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思凡,来听听邓律师的解读。

邓律师介绍说此次颁布实施的民法典对物业管理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一次大梳理,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中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业管理人纳入“高空抛物”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对今后小区的安全保障起到了积极作用,除此之外,小区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的分配问题,在此次民法典当中也做了相应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物业管理方面做了很多规定,比如说物业不得断电停水催交物业费、物业服务方需对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公开报告等等,总得来说此次民法典实施后,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系统,业主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在物业领域的职责也更加明确,为物业管理服务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为的是让业主能够安居,民法典在物权编中新增设了“居住权”,在之前的节目中我们也曾简要介绍过这项权利,那么“居住权”的设立对于今后的房屋买卖将带来怎样的影响?继续来听听邓律师的解答。

“居住权”的设立对房屋买卖和租赁都将带来影响,消费者在购房或租赁房屋时除了考虑房屋的产权之外还应了解房屋是否设立有居住权,以免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纠纷。无论是物业管理条例的完善还是居住权的增设,这一条条一款款无不体现民法典“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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