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三地市!湖北第一部跨区域调水管理办法来了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与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容涉及工程水量调度、水质保障、设施管理与保护及供水管理等相关活动。《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是指从丹江口水库清泉沟隧洞引水,向襄阳市、随州市、孝感市等地供水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包括沿途的水库、隧洞、渡槽、倒虹吸、暗涵、明渠等工程及设施。该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也是优化湖北省水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民生工程,关系国计民生和湖北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依法加强工程与供用水管理,对于充分发挥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指出,工程的供用水管理坚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科学调度、节水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重点保障工业、农业用水,并服从汉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省人民政府对鄂北工程与供水管理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解决鄂北工程的规划建设、资金保障、保护管理、水量配置等重大问题。工程沿线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与供水管理的有关工作。

同时,还明确鄂北工程供水实行由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构成的两部制水价,鄂北工程的水质保障实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制订工程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办法》还规定了危害鄂北工程水质安全、工程安全、供水安全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与供水管理办法》是湖北省第一部跨区域调水管理办法,是省委省政府全面依法治国在水利行业的具体实践,对探索和建立湖北省大型水利工程良性运营机制具有深远影响。



来源:荆楚网

编辑:陆梦阳

审核:黄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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