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黄石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感冒、发热、咳嗽的药品

今天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三类药”的紧急通知》

根据《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1号)要求,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即日起暂停向居民销售“三类药”(治疗感冒、发热、咳嗽的药品),自动取消“三类药”日报制。

《通知》强调,要强化药店日常环境卫生消杀管理,尤其接待有旅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入史、体温≥37.3℃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顾客,需立即对店堂环境、顾客接触所有物表包括地面、门把手、货架、选择过的药品包装盒、货架、柜台、支付现金等,以及药店从业人员手、工作衣帽等进行全面彻底消毒。

同时,药店要做好此类人员信息登记,引导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非诊所或卫生室)就诊,并启动应急报告即向社区、市场监管部门、连锁总部或单体店法定代表人即时报告。

要督促药店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在店滞留顾客一次不得超过5人/100㎡、测体温、扫“东楚通”二维码、查验健康绿码、保持“一米线”活动距离等疫情防控要求。

该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时,请保持秩序,不要盲目抢购药品。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来源:东楚晚报

编辑:孙亚莉

审核:黄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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