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发布

孝感日报讯(记者董晓芳  特约记者宋桂舟) 11月20日,孝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地方标准《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着力解决孝感市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工作开展不平衡、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消除检查随意、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扰民执法等现象。该标准将于12月20日正式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政府行政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的重大改革创新,是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双随机、一公开”,即在市场监管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标准所指市场监管领域,包括市场监管、发改、教育、公安、人社、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健、应急、统计、金融、税务等部门。监管对象包括市场主体和非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是指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非市场主体是指市场主体以外的各类组织和个人,包括事业单位、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标准明确,除“被投诉举报涉嫌违法违规的”等七种情形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均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不得随意对市场主体开展监督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单一部门随机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两种组织方式。部门联合抽查又可分为综合性部门联合抽查和行业性或专门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另外,对于跨区域或专业性较强的抽查事项,可由上级部门牵头负责,上下级部门联动联合抽查。

标准指出,要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应记录市场主体名称、统一代码/注册号、登记机关、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成立日期、类型等内容,并根据实际增加市场主体规模、市场主体类型、联系电话、联络人、信用状况等。根据市场主体的行业类别、所在区域、信用状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对需要重点监管的市场主体单独建立行业性或专业领域名录库。

全市各部门统一使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做到全程留痕,实现部门间执法检查信息互享、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

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应通过监管系统,由牵头部门负责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按照预定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一经锁定不可更改。检查方式上,一般采用实地核查方式,也可采取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委托第三方参与核查等方式进行。

此外,应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一经公开不得擅自更改。涉企信息还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信用中国(湖北)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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