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2020” | 孝感多地政法部门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净网2020”

网络高速发展

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许多便利

然而

有一些人却借助互联赚取不义之财

汉川警方   

“净网202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汉川警方在省、市网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利用大数据技术,强化网络犯罪的发现机制,深度研判分析,全面掌握隐藏在网络背后的犯罪链条,成功打掉一个黑客团伙,破获汉川首例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案,刑事拘留3名犯罪嫌疑人,查获电脑、手机等作案物品若干。

疫情期间,犯罪嫌疑人史某文(男,37岁,天门干驿人)通过网络学习掌握了入侵网站服务器的方法,其后,邀约其妹夫江某(男,37岁,天门干驿人)及同村好友史某(男,29岁,天门干驿人)租住在汉川市新河开发区一处公寓房内,通过软件扫描互联网网站,使用黑客工具入侵网站服务器并植入木马程序,获取控制网站后台权限,并在网上售卖获利。

目前,3名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云梦公安  

“拉6位好友进群,并将图片上面的文字打出来即可领取25元工资”。云梦县隔蒲潭镇某村10岁女孩儿程小(化名)为之心动,没想到却掉入了网络诈骗的陷阱。

01

8月1日8时许,程小在QQ聊天软件上收到了一陌生好友发来的进群邀请链接,对方称加入该群可以做兼职,通过打字就可轻松赚钱。程小想着可以赚钱便入群了,按照群公告的要求拉了2位好友进群,并将群内的一段文字打出来发给了群管理员“治愈系女孩”,但此时管理员“治愈系女孩”没有回复程小。

随后,程小找到另一名群管理“欣姐姐”,并在其的指导下,一步步踏入“陷阱”。不仅将手机支付密码告知对方,还多次分批向其提供的二维码进行转账,转账金额高达51087.1元。

支付完成后,“欣姐姐”又给程小发了一张照片,让程小加照片上面这个QQ号名为“客服008”的人申请退款,程小照办后,“客服008”反而给程小依次发了更多的二维码图片,让程小扫描其发的二维码依次进行转账,就这样,程小依次使用微信扫描“客服008”发的二维码照片分别给某饭铺转了6个999元,给某麻辣烫转了15个999元,给某商行转了9999元,给某厂家转了2个9999元。以上转账完成后,“客服008”又发消息让程小把手机拿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将通过QQ电话告知程小如何申请退款,程小没有想便全部照做了,后来对方也不再理会程小。

当日19时许,程小将事情告诉母亲邹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随后邹女士带着女儿连忙赶到云梦县公安局隔铺派出所报案。

02

接警后,民警迅速查看了程小的手机QQ聊天记录及微信转账记录,发现有一笔向某商行转账的记录上显示了一个湖南省邵阳市的地址和电话号码,民警便让邹女士先给该号码打电话,看看能不能打通。同时将手机上的相关记录进行录屏和拍照,固定证据。

由于该案被骗数额较大,民警先与刑警大队及时联系,说明案件情况。随后根据邹女士与商行老板联系的情况得知,原来是有人通过该商行二维码进行套现。为尽快确定嫌疑人,民警决定前往湖南邵阳进行调查。

8月3日中午,民警驱车赶往湖南省邵阳市。当晚,民警在邵阳某地找到上述商行老板了解情况。根据商行老板讲述,其确实收到了9999元的转账,后来一朋友黄某亮说是他在用信用卡套现,就从中套走了9900元,剩下的99元留给了自己买烟抽。

民警又从老板处问询得知黄某亮的基本情况,随后又驱车赶往绥宁县某镇进行走访摸排,在当地警方协助下,从黄某亮亲朋好友处得知,黄某亮先后从他们手中套现数十万元。

8月4日凌晨,民警在黄某亮居所蹲守,将其抓获。经连夜突审,黄某亮如实交代了自己从商行老板处套走9900元,后通过亲戚的微信商户二维码套现约14万元,并将这些钱转给了“上家”黄某,黄某再根据每单具体情况返钱。

8月5日凌晨2时许,民警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黄某亮带回云梦县公安局办案中心。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亮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黄某已被列为“网上逃犯”,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云梦检察  

近期云梦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近年来首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批捕案件

近日,云梦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嫌疑人万某某、张某某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经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万某某、张某某为实现非法获利的目的,违反国家规定,采取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赚取差价,在各互联网网站论坛发布相关帖文,通过QQ、微信向他人购买、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在调查过程中,云梦县公安局办案人员从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手机、电脑中发现涉及公民的各类信息多达30余万条。

经依法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万某某、张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那么

侵犯个人信息

是不是犯罪呢?

有法可依么?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公民的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非经法律允许,不得擅自获取、倒卖。

检察官说法: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大悟警方  

“网络水军”非法删帖牟取不义之财

大悟警方顺藤摸瓜揪出幕后黑手

近日

大悟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网络非法经营案

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为切实维护网络秩序,有效净化网络环境,8月4日,在“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大悟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市局网安支队指导下,联合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府前街附近抓获涉嫌非法经营案犯罪嫌疑人戴某,现场扣押手机3部,电脑3台,银行存折、记账本等,成功破获一起网络非法经营案。

经查,2019年,犯罪嫌疑人戴某发现网络删帖大有商机,于是,他开始通过自学在网上创建网站,并伙同他人大肆承揽删帖业务。

针对客户提出的负面帖文删除、屏蔽要求,戴某在未核查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收取高额费用,私自删除、屏蔽新浪、百度、网易、知乎、人民网、公众号等相关网站信息,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严重影响网络安全秩序。

目前,犯罪嫌疑人戴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办中。

最后

小编提醒大家

做好个人信息保护

发现相关违法活动时

请及时举报!

来源 :平安汉川、云梦检察、平安大悟

编辑:彭丽雯

审核:黄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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