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孝感土地征收范围曝光!这些人身价即将暴涨!

恭喜住下面这些地方的朋友

土地要被征收啦

又一批孝感土豪将诞生啦



孝感征地范围公开

小编从湖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得知

孝感这些地方将要进行征地

其中包括星火社区、光明社区、

挂口社区、三军社区....

范围较广、征地较多!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1

总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26.3253公顷,其中:孝感市孝南区广场街道办事处星火社区6.6292公顷、书院街道办事处光明社区10.4356公顷、卧龙乡滨河村7.9187公顷和孝南经济开发区三军社区1.3418公顷。



土地用于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拟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青苗补偿费据实补偿,地上附着物另行予以补偿;主以货币方式安置为主。



2

总拟征收地块总面积约8.8280公顷。其中:孝天办事处桥西社区0.1951公顷、永爱社区4.5969公顷、岱山社区0.3561公顷、西湖社区0.7785公顷;槐荫办事处五龙社区1.1524公顷;孝南区三汊镇群利村1.7490公顷。



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执行。

青苗补偿费按照《市人民政府被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孝感政函[2020]2号)执行。主以货币方式安置为主。



3

总拟征收地块面积约8.4834公顷。其中:孝天办事处高河社区1.3925公顷、西湖社区1.3005公顷、芦林社区0.5684公顷、永光社区1.6218公顷;槐荫办事处五龙社区3.6002公顷。



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执行。

青苗补偿费按照《市人民政府被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孝感政函[2020]2号)执行,安置途径。主以货币方式安置为主。



4

总拟征收土地面积约10.9555公顷,其中: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槐荫办事处群生社区2.5195公顷、大会社区0.1928公顷;

孝感市孝南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渡口社区0.9701公顷、联城社区1.8977公顷、沙沟社区1.7121公顷;孝感市孝南区车站街道办事处郑阁社区2.0047公顷、黎明社区1.6586公顷。



土地征收用于城镇村道路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拟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照孝感市制定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孝感政函〔2020〕2号)的标准,据实结算。主要以货币方式安置为主。



5

同意征收新铺镇群爱村,朋兴乡朋兴社区、挂口社区,祝站镇堰河村、长河社区,肖港镇马鞍村,孝南经济开发区七一社区集体农用地5.1593公顷(含耕地4.3247公顷)。



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3333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6.4926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



6

总拟征收地块面积约30.8753公顷。其中:孝天办事处桥西社区2.0184公顷、芦林5.4454公顷、永爱社区3.9233公顷、西湖社区8.4623公顷、槐荫办事处五龙社区11.0259公顷。



土地征收用于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执行。

青苗补偿费按照《市人民政府被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孝感政函[2020]2号)执行。安以货币方式安置为主。



7

总拟征收地块面积约20.9504公顷。其中:孝天办事处中兴社区0.0196公顷、岱山社区0.6077公顷、永爱社区0.2664公顷、芦林社区0.4105公顷;

永光社区2.6569公顷、槐荫办事处五龙社区12.6413公顷、董永社区0.1295公顷;孝南区新铺镇群英新村1.7969公顷、三汊镇红霞村0.6920公顷、群利村1.7296公顷。



土地征收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工业用地。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执行。

青苗补偿费按照《市人民政府被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孝感政函[2020]2号)执行。以货币方式安置为主。



8

总拟征收地块面积约19.1764公顷。其中:孝天办事处庙李社区0.8991公顷、胡邱社区0.0687公顷、中兴社区0.3596公顷、龙店社区3.0036公顷、柏树社区3.3249公顷;

草铺社区3.0313公顷、高河社区2.8782公顷、西湖社区0.1211公顷;丹阳办事处罗坡社区0.6141公顷、槐荫办事处大会社区4.4363公顷、群生社区0.4395公顷。



土地征收用于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执行。

青苗补偿费按照《市人民政府被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孝感政函[2020]2号)执行。以货币方式安置为主。



9

同意征收王店镇河龙村、卫店镇双洪村、沙塘村、国庆村、季店乡阳光村、周颜村、群裕村、草刘村、厉店村、季店村、马店村集体农用地8.1099公顷(含耕地6.3605公顷)、未利用地0.2421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2.3688公顷。



另同意使用国有未利用地0.2184、国有建设用地1.3423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2.2815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



10

同意征收县城关镇群力村、太平村,吴铺镇赵许村、郑店村,伍洛镇顺河村、王涝村,隔蒲潭镇水酒铺村、军席村、刘塘村、沟咀栾村,义堂镇土桥村,沙河乡新安村,道桥镇福兴村集体农用地8.3612公顷(含耕地5.3614公顷)。



并征收集体建设用地9.5460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7.9072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



11

同意征收孝南区闵集乡骆集村、农建村、闵集村、安静庙村、杨兴垸村、莲心庵村、前进村集体农用地18.3347公顷(含耕地12.8613公顷)。



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2.3872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0.7219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




来源:掌上孝感

编辑:彭丽雯   实习编辑:黄琦彦

审核:黄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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