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扩大领取失业保障对象。以下三种情况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2019年12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其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且无需申报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核定后续发;2020年3月起,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在其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2020年1月起,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无申领时限限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临时性、非单位就业以及灵活就业的,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
发放阶段性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阶段性失业补助金。
补助标准和领取期限为: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可领取6个月失业补助金。
按照最新政策,2020年3月至6月,我市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市人社局提醒,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只能申领一次,且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相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此外,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除第一条的人员外,以上符合政策的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申报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也可携带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到市民之家一楼失业保险窗口提出申请。
来源:孝感日报
编辑:孙亚莉 实习编辑:张蓦然
审核:黄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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