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实行“四期”管理新方式, 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一是实行“预期”项目提醒制度。对归还指标期限不足6个月的项目,通过下发通知的方式,督促提醒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局加快实施复垦进度,确保及时申报验收。
二是实行“逾期”项目督办制度。对超3年未实施复垦的项目,通过向县(市、区)、管委会下发督办函,向县(市、区)局下发督办通知,约谈相关负责人的方式,督促各地抓紧整改,及时销号。
三是实行“即期”项目督导制度。对2019年市政府批准立项的项目,通过与县(市、区)政府领导、县(市、区)局负责人和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座谈调研的方式,督促指导各地抢抓机遇,加快实施、用足用好存量资源,充分释放指标潜力。
四是实行“既期”项目清查制度。对历年已验收项目,通过制定清查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开展实地抽查和交叉检查的方式,督促县(市、区)对建设占用、抛荒植树的复垦地块重新进行整改,提高复垦地块种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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