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捕!

汉川禁捕取得成效

眼下

正值汉江、汉北河的鱼汛期

最近,在这一江一河周边

已不见捕鱼的船

这也说明

汉川市去年底大动作拆解渔船有了效果

汉江和汉北河作为国家级的两个水生生物保护区,从去年3月1日起,政府发布通告,对整个流域全面禁捕。12月初,汉川市对登记在册的521艘渔船实行统一拆解销毁(每条船补偿8—9万元),并对1039名渔民实施退捕转产补偿安置。

图为2019年12月初,汉川市对登记在册的521艘渔船实行统一拆解销毁。


好大胆!男子竟在禁捕区电鱼

4 月 13 日,安陆一男子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电打鱼设备,在禁捕区府河细鳞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水产品,被警方依法查获并采取强制措施。

13 日,安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处理案件线索时发现,有人非法使用电捕鱼器正在电打鱼;民警随即将该男子当场抓获,现场查扣电捕鱼器一套,捕鱼工具竹筐、塑料桶、网兜及捕获的杂鱼若干。当日,民警依法传唤犯罪嫌 疑人汪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汪某供述,从12日起,他携带私自制作的电捕鱼器一套,来到府河细鳞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电捕鱼。目前,安陆警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汪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办案民警介绍,禁捕区使用法律禁止的电鱼、炸鱼、毒鱼方法捕捞水产品,很可能对渔业资源造成毁灭性打击,无论捕捞数量多少,其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

法 规 科 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从事电 鱼、毒鱼、炸鱼、抬网捕鱼等非法捕捞活动,一 经发现,当场没收电鱼机、毒鱼药品、爆炸物、 非法捕捞渔船、网具等设备及物资,并视情节轻 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规定,给予50000元以下行政处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非法买卖和制造电捕工具,毒鱼药品、炸药、非法网具。对非法制造、买卖上述物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孝感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孝感日报

编辑:彭丽雯

审核:余明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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