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拨付社会捐款5920.6万元助力疫情防控

根据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的《湖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会捐赠资金分配使用办法》相关规定,我市拨付第一批社会捐款5920.6万元(含省慈善总会拨付4800万元),所拨付善款参考财政预算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医疗机构救治费支出和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物资、试剂、防护用品的购置等相关性支出。

市慈善总会将与受赠县(市、区)慈善会签订《捐赠协议书》,明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反馈和使用完毕专项审计要求。同时,将及时确定捐赠款分配方案,让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在最短时间到达最需要的地方,发挥救急救难的作用。

(一)省慈善总会拨付的4800万元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1.市本级1900万元;

2.孝南区800万元,拨付孝南区慈善会;

3.汉川市1250万元,拨付汉川市慈善总会;

4.应城市300万元,拨付应城市慈善会;

5.云梦县100万元,拨付云梦县慈善会;

6.安陆市200万元,拨付安陆市慈善会;

7.大悟县150万元,拨付大悟县慈善会;

8.孝昌县100万元,拨付孝昌县慈善会。

(二)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面向社会捐赠的1120.6万元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1.孝感市中心医院843.6万元(其中含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资金504万元);

2.孝感市妇幼保健院75万元;

3.孝感市疾控中心202万元。(孝感日报记者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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