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市场监管部门出重拳严查市场违法行为

孝感日报讯 (记者董晓芳 通讯员宋桂舟) 近日,孝感市市场监管局连续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用品价格管理的通知》《关于严禁在防控期间哄抬价格的通告》,严令凡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消毒商品,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产品、交通费等,一律不得借机哄抬物价,防控用品进销价格必须公示。

连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对集贸市场、超市、药店经营人员的约谈和警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打击了一批哄抬物价、以次充好、扰乱秩序的不法行为。目前,全市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1、福禄寿大药店销售未明码标价,被云梦县市场监管局立案处罚3000元。

2、济心堂大药房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被云梦县市场监管局立案处罚3000元。

3、应城市国仁康大药房环水花园店销售口罩未明码标价,被应城市市场监管局立案处罚3000元。

4、晓林药业销售“三无”案,被市市场监管局立案处罚4253元。

5、海王星辰医药连锁店销售口罩未明码标价,被市市场监管局立案处罚4000元。

6、孝南金日大药房销售口罩未明码标价,被市市场监管局立案处罚4000元。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