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大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该县公安局依法对新世纪一超店长何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当天下午,该县疫情防控检查组检查发现,大悟县新世纪一超(店长何某,女,45岁,大悟城关镇人;新世纪超市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王某,男,39岁,广水市人)拒不执行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决定,未对进出超市的顾客进行体温测量,无人对未戴口罩的顾客进行劝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该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何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对王某处以罚款贰佰元的处罚。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我省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大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连续发布1号、2号、3号、4号令,明确了具体防控措施,要求县内集贸市场、商超、餐饮及其周边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全面落实每日一检、每日消杀;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对进出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医疗机构并督促其就诊;出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
疫情当前如若不能出力
待在家里就是做贡献然
鹅看看这些“代表们”都干了些啥?
男一号代表
视频最后警察小哥哥的提醒暖到你没?
应城男子执意串门殴打他人被拘留
1月26日,一男子不听劝阻执意要串门并殴打他人被应城警方拘留。
26日上午11时许,应城市陈河镇辖区甘某庆(21岁),不顾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要求,执意串门至其亲戚家拜年,在被该村村干部发现并对甘某庆进行劝阻时,其不但不配合村干部工作还殴打、伤害他人。
应城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甘某庆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
目前,甘某庆已被应城警方行政拘留。
女一号代表
应城女子捏造疫情被警方拘留
1月26日,一女子在网上散布附近有人感染肺炎的谣言被应城警方拘留。26日下午,应城网警在网上看到一段配音视频称应城市长江埠有人发病。经核实,该视频是卫健部门对从武汉回来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应城市公安局长江埠派出所民警立即传唤该女子,经审讯,刘某(32岁,家住应城市长江埠)交代,自己在微信群里看见一段视频,内容是有穿着隔离服的医务人员,在一住户门前测量体温,但并不知道具体情况,因为该视频没有声音,便拿了一部手机翻拍并给视频配音,说应城长江埠某家具店旁有人发病。
目前,刘某已被应城警方行政拘留。
希望不要再通过这种方式认识
努力做到不传谣不信谣
做好防护
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来源:湖北日报、应城公安
编辑:汤静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