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用品价格管理的通告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涉及防控用口罩、防护服、医疗器械、消杀用品等经营行为的监管通告如下:
一、经营单位要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防控用品的销售价格。
二、经营单位不得操纵防控用品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借机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虚假的涨价信息。
三、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资格许可)的,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经营防控用品。
四、经营单位应积极组织采购防控用品,保障市场供应。
孝感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举报电话:12315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
来源: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汤静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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