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舍报废车 侥幸上路被查处

当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驾驶人必须按规定将车辆报废,因为这时候车辆安全性能变差,如果强行上路行驶,极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有名驾驶人声称开车时间长了,对自己的车有些“恋恋不舍”,竟然不舍得将车去报废,前些天,孝感交警直属二大队祝站中队就查获了一名这样的驾驶人。

前些天,孝感交警直属二大队祝站中队民警在孝汉大道与聚贤路路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一辆号牌为鄂AVX3开头的灰色东风雪铁龙牌小轿车驾驶人看到民警在执勤,正要掉头逃离,被不远处的民警成功拦停下来。民警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人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说两证忘带在身上。

随后驾驶人被带回中队,经询问,该驾驶人姓胡,武汉黄陂人。当民警把驾驶人胡某的信息输入网上一查询,发现该车以前在武汉是辆营运出 租车,不过使用年限过长,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变成非营运车,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民警还发现该车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其实驾驶人胡某很清楚这辆车已到报废年限,也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开报废车的严厉处罚,那他为何明知故犯呢?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

胡某坦言,以前在武汉开这辆营运车,为自己带来了可观的收入,现在虽说它“退休”了,可心中仍对它恋恋不舍,于是还是将车开上了路。民警看出胡某的心思,对其进行耐心宣传教育的同时,并依法做出了处罚。

面对民警的处罚,驾驶人胡某也是后悔不已。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