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

近日,孝感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孝感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扩大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也为解决全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等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这是该市审计部门加强民生资金审计、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的又一成果。

年初以来,湖北省孝感市审计局在对市本级和辖下5个县市的民生资金大数据专项审计中,发现幼儿园建设区域布局不够合理、优质资源过于集中,部分地区未按要求建立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配置存在较大缺口,部分幼儿园还存在超规模办学和超班额办学现象,向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提交《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建议政府进一步做好幼儿园的科学规划和布局调整工作。该市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调研,并于10月12日至11月18日在《孝感日报》及孝感市司法局门户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12月4日正式出台了《孝感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一是配套幼儿园起点标准确定为住宅区建筑规模12万平方米(或住宅区人口规模1200户),住宅小区建筑面积(人口规模)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纳入学前教育专项规划的,也应当配套建设幼儿园。二是配套幼儿园产权无偿移交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配套幼儿园应当与住宅区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配套幼儿园应当在首期项目中同步建设。配套幼儿园产权无偿移交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三是不符合建设条件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明确施工图审查机构对配套幼儿园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幼儿园建设标准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建设条件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在竣工验收阶段,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参与联合验收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对配套幼儿园的住宅区项目存在未按规划要求建设标准建设、缓建幼儿园的,不得准予验收通过。四是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配套幼儿园产权无偿移交后,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配套幼儿园不得擅自拆改或闲置,不得出租、出售、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五是配套建设幼儿园的住宅区项目用地享受相关减免政策。配套建设幼儿园的住宅区项目用地,在土地招拍挂出让地价评估时,应当考虑配套幼儿园建设成本,配套幼儿园的建筑面积在确定住宅区项目保障房配建基数时予以扣除。同时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相关减免政策。(陈公安、冯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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