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从湖北省法院获悉,湖北省127家中基层法院已全面实现跨域立案,形成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立体化立案工作新格局。
“过去,当事人需要往返数百公里甚至数千公里才能办完这些诉讼程序,跨域立案建立起‘家门口诉讼’的模式,切实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累。”省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介绍,通过跨域立案,当事人可就近选择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省内外所有具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出立案申请,方便又高效地办完立案手续。外省的当事人亦可借助这一机制,就近向我省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5月1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7个跨域立案服务试点中级人民法院之一,开始在恩施州两级法院内实行跨域立案。今年10月1日,湖北省各中基层法院开始全面推进跨域立案工作。截至12月3日,湖北省法院已办理跨域立案199件。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 杨康、通讯员 蔡蕾
(责任编辑 张智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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