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孝感交警直属一大队南大中队在孝武大道星河天街处开展夜查行动,21时40分左右,一辆行驶中的车牌号为鄂KCD开头的灰色“俊风”牌轻型货车被执勤交警拦停靠边接受检查。该驾驶员对着酒精测试棒一吹,红灯闪烁,随后通过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113ml/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经查,该驾驶人姓严,孝南区董永村人,今年5月23日因酒驾被孝感交警直属二大队处罚,其驾驶证仍在暂扣中,这次属于二次酒驾。
为了进一步固定证据,执勤交警把严某带到孝感航天医院抽血取样,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酒精含量为134.2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对严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由于严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孝感交警已对其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孝感广电全媒体记者 方灵 马晶 通讯员 徐国平 李太峰 报道
编辑:孙亚莉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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