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局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牢记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把省委巡视组交办的解决不动产办证历史遗留问题作为主题教育立行立改问题的延伸,敢于担当,深入研究相关政策文件,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在主题教育期间妥善解决好群众不动产登记“办证难”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办、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税务四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立了办公室,工作专班和相关业务骨干集中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以遇事不回避的态度,集思广益,担当作为,分析研究《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秉持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的理念,依法依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开展调查摸底。专班人员对全市2015年10月31日前,城市规划区内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原划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房改房、经济实用住房、公有房屋、集资建房等政策性保障性住房,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让国有土地上违规建设的的商品房等进行全面拉网式摸排统计,梳理问题小区户数、小区分布情况、入住时间,开展查阅档案、实地测量、对比项目开发时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等依据,回归历史本原。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逐一作出责任认定,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会商。
三是出台相关政策。在2019年4月出台的《应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办证问题指导意见》的基础上,领导小组根据摸底情况,先后召开工作会商会、工作碰头会20余次,对近年来办证中出现的25个项目178栋5928户暂不能办证的住房问题分十个类型,客观公正地提出11条分类处置意见,形成了《解决全市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解决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
四是启动办证程序。工作专班根据五部门的联合发文,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对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小区,本着“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的原则,推行证缴分离、分类处置,由各职能部门完善办理不动产权证前置所需手续,对于建设项目超用地红线、建设项目超容积率建设等系列具体问题,逐个提出处置办法,提交联席办公会议审签后,按正常办证程序移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辟3个绿色通道,分期分批予以办理,不让群众跑冤枉路。截至目前,总计25个项目中已完成18个项目办证问题,占总项目数的72%,剩余少数项目预计在12月中旬前可全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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