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学习传达《通知》精神

2016年9月30日上午,市供销社召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传达派驻经信委纪检组下发的《通知》,确保过一个安全、廉洁、祥和的国庆佳节。

一是严明“十个严禁”纪律要求。迅速将《通知》的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重申“十个严禁”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带彩”娱乐;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对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及早作出安排部署。

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供销社党组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继续把国庆节点作为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对苗头性问题真抓严管,坚决纠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三是严肃查处违规问题。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为群众举报“四风”问题搭建畅通高效的监督平台。在节日期间的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杨介文强调,要把严明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要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既模范遵守“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又管好下属、带好队伍,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作者:市供销社)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