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时评:“幸福食堂”模式值得推广

湖北应城市城北办事处韩塆村70岁以上的留守老人约有80名,大多独居。为解决这些老人的吃饭问题,村里筹资改造了一间农房,购置电视、消毒柜、冰箱等设施,办起了“幸福食堂”。每顿都有五菜一汤,收取每天十几元的成本费用。老人吃得很满意。(楚天都市报7月11日16版)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青壮年村民纷纷到大中城市打工,农村留守老人日益增多。很多留守老人生活质量不高,幸福感不强。主要表现在:有的留守老人独居在家,子女常年不在身边,没有亲情慰藉,时常感到孤独,精神空虚。有部分高龄留守老人由于身体健康原因,动手能力减弱,做饭困难,一日三餐很难保证。有的老人缺少辨别能力,容易被一些打着养生、健康旗号,实则推销假药的人忽悠,而上当受骗。更有甚者有的老人因生活困难,又不想给子女添麻烦,而选择自杀。

人口老龄化是全社会面对的共同问题,如何解决老人的基本生活问题,提高老人的幸福感,更是一个社会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在现阶段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情况下,建设“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情”的幸福小食堂,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一是为生活不便的老人,解决了一日三餐的大事,减少外出务工子女的后顾之忧。二是有效缓解了留守老人精神孤独的问题。三是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为此,建议在村(社区)基层推广幸福食堂模式,让农村更多的留守老人生活更幸福,更有品质。

首先,坚持政府引导,合理规划选址。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乡镇政府不硬性要求村(社区)新建幸福食堂,而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第一,村“两委”可以对部分农村的闲置房进行协商改造,作为幸福食堂场所;第二,目前各村大多都有小卖部,可依托兼顾,“一部(小卖部)两用”;第三,充分利用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直接将幸福食堂建设其中。

第二,突出群众主体,保障运行资金。目前大多数村集体经济薄弱,没有多余资金补贴幸福食堂运行。建议可发动村知名人士、成功人士、乡贤捐款;经济情况较好的老人出资缴纳一部分生活费;五保老人、精准扶贫户老人等困难老人生活费由乡镇政府民政部门兜底;食堂工作人员报酬纳入农村公益性岗位给予补贴;可探索流转外出打工村民部分土地,建立幸福食堂小菜园,降低运行成本;发动爱心人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村干部等群体参与幸福食堂志愿服务,为病残、距离较远等行动不便老人义务送餐。

第三,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安全健康。卫生防疫部门严把食堂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关,禁止患传染病的人员上岗;市场监管部门定期不定期上门抽查检测菜品,确保食堂环境整洁干净、食品卫生安全,让老人吃得放心。一日三餐要注重荤素搭配、咸淡相适,合乎老人口味 ,让老人吃得舒心。

第四,开展交流活动,提振精神生活。文化部门不定期送文艺进食堂,卫生健康部门到食堂讲授健康养生知识,公安司法部门在食堂集中讲解法律政策、传授防骗小常识等等,开展互动交流,提升留守老人精神境界,让老人健康生活有安全感。

第五,收集民情民意,发挥老人余热 。利用留守老人熟悉乡邻 、乡情、乡土的优势,相关部门可在食堂座谈,快捷收集了解民情民意,还可进一步聘请其中身体健康、德高望重、办事公正的老人担当矛盾纠纷调解员、河湖监测观察员等公益职务,在其指导下处理简单事务,让老人发挥余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来源:孝感网 作者:湖北云梦 黄永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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