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记者招摇撞骗 警方识破被行拘

最近,大悟县新城镇毛集村来了一个自称新华社记者、湖北广播电视总台首席记者、律师等多重身份的胡姓男子,声称要跟踪采访一起纠纷案件,并且说话语气嚣张,举止轻浮,他到底是谁呢?

请听孝感台记者聂云、大悟台记者梁龙的报道:



7月10号上午,胡姓男子来到毛集村村委会,要求查看村委会会议记录和相关公示公告内容,应要求出示了一个“湖北广播电视总台”的工作证,现场说话语气很嚣张,声称如果不配合,将在中央媒体、省级媒体报道该村委会不作为。


大悟县新城镇毛集村村委会副书记 李忠新:“他谈到自己三个身份,第一是新华社驻湖北记者站高级记者,第二个身份是湖北电视台记者,第三个是湖北广电集团记者,我感觉这个人很可疑,他所有的谈吐、行为举止与一个记者的素质有很大差距,我就报警求证。”



接警后,民警现场对胡某身份进行询问,胡某拒不提交身份信息也不回答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只提供一张2012年12月湖北广播电视总台的工作证。


大悟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 民警 马睿:

“他自称有多重身份的的记者,但是他出示不了任何一个能够证明他身份证明的新闻记者证,而且他也没有携带摄影摄像设备,并且他的谈吐和言语和正规记者有非常大差距。”


民警只能将胡某带至派出所进行问询,立即向大悟县委宣传部和文化执法管理部门进行汇报和求证,并派出民警赶赴武汉进行查实,经湖北广播电视台人事、安保部门确认,该证件漏洞百出,系假证,没有胡某这名员工。



大悟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 指导员 李俊:“他的证件经过我们调查,单位称呼有问题,这个职务表述也有问题,根本就没有这个编号,经湖北广播电视台查实,2012年12月至今根本就没有一个叫胡..的员工在单位工作过。”


大悟县文化执法部门通过与上级部门确认胡某非新华社记者,经查询胡某2014年因假冒记者敲诈勒索被判刑一年,在胡某手机上发现他四处借贷,有多个银行信用卡的催收信息。面对铁证,胡某承认所持证件系伪造,所佩戴的党徽是自行购买的,并且承认他假冒调查记者身份收取费用帮助该村颜某找村委会办事。

违法行为人 胡某:“(称自己是)新华社湖北分社、湖北广电记者,主要是为了好面子包装自己,切切实实为了包装自己。”

公安机关通过相关部门查询和胡某的证言证词,认定胡某假冒记者行骗的事实,并依法给予处理。


大悟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 马睿:“胡某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招摇撞骗,我们决定给予他行政拘留10天治安处罚。”


目前,胡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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