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至7月20日《契约中国》展在孝感市博物馆展出

孝感晚报讯(记者 侯伶俐 通讯员 刘军)6月1日至7月20日,由孝感市博物馆与马鞍山市博物馆联合举行的《契约中国》展在孝感市博物馆展出。

契约是一个古老而充满活力的事物,上可追溯到法制的源头,下可延续到现在的宪政、各种合同,契约精神是与法制文明共同存亡兴衰的融合。我国古代契约制度源远流长,《周礼》中的“判书”、《唐律》中的“和同”、“两和”,即为当事人各执其一的分支契,类似今天的合同。唐代开始,出现了单契立契,它在转移权利手续上更为简便,以至宋代由于印刷术的广泛应用,出现了“官颁契纸”单契发展成为官印契约,由官府出卖。元明清一直到建国初期还采用此法。以官契印卖,一是要求和效力明确、防止争讼;二是保证契税(即交易税)的征收。官契有红色官印,故又称红契,立契无红官授印者即为私契。明清时期契约,存世量较大,但在明中期以前及清中期的较少,道光以后至民国时期较多,其内容丰富,涵盖面广。除一般财产关系、家庭关系外,明代官印契约、契尾上涉及用契税支援辽饷、练饷、剿饷问题,清代北京地区的契约上反映出后期满族贵族卖地卖房给汉族商人的事,清代绥远(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等地的契约上反映了蒙古族买卖或租借房屋地产给商人的事。在古代契约中,可以看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如强调诚信、要求自律、尊重长辈、遵守法律、保护环境,亲族之间、乡邻之间互谅、互让和睦共处、患难相助等。

本次活动共展出61件展品,涵盖明、清、民国、建国时期实物,时间跨度大,内容丰富,展品精美,地域跨度大,史料价值高,蕴含了极具地方特色的文化信息,再现中华民族的诚信、善良、和谐之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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