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撞车被认定负主责

(通讯员丁坤 范先国)1月8日,大悟一女子罗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与小轿车发生碰撞撤离现场后,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报警,大悟交警调查事故真相后认定罗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据悉,1月8日9时许,罗某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未登记的摩托车,在宣化镇河西桥头路口左转弯抢行进入主路时与毛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罗某倒地后被毛某送往医院检查医治,在医院两人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报警。大悟交警宣化中队接警后迅速赶到医院进行调查询问,毛某称罗某驾驶摩托车在路口转弯时占道抢行,罗某为避让对向车辆才与自己的轿车发生碰撞。但罗某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坚称自己在路上正常行驶,毛某在后“追尾”将其撞到。

因双方发生事故后自行撤离现场,事故现场遭到破坏无法取证,办案民警便对双方车辆碰撞痕迹进行检验,又到事故现场进行走访,同时调取了事发路口的监控视频。在进行责任认定时,民警告知罗某该事发路口有监控设备,要求她实事求是陈述事故经过,但其仍坚持自己的说法并称自己没有过错,民警便让罗某观看事故视频,视频中清晰地记录了罗某在该路口抢行左转弯时,避让对向大客车与轿车发生碰撞的事实。看完视频后罗某顿时手足无措,民警耐心向其解释法律法规及处理程序,罗某当场认错并积极与毛某达成和解协议。

经认定,罗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此事故主要责任。此外,罗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将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厉处罚。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