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动的重点是有财产可供执行尚未能执结的案件。要求实现具有执行条件的未执结案件实际执结率达到80%;执行到位标的款项在法定期限内向金融部门兑付率达到100%。
会议强调,一是突出重点,在元旦、春节前对在执涉金融债权胜诉案件集中执行。二是乘势追击,在明年3月份重点启动新收案件的梳理、排查和定向执行等。三是营造氛围,让“金融利剑”形成威慑,推动专项执行活动向纵深发展。
通过此次行动,全市法院将集中失信惩戒一批、集中悬赏执行一批、集中处置一批财产、集中清场一批房产、集中移送侦查一批、集中引导自诉一批、集中通过媒体等曝光一批等,形成高压态势,净化社会信用环境,建立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的常态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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