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网讯 (记者黄佐君 通讯员魏其义 管颖) 11月19日,记者从孝感市人社局获悉,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我市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对多核多缴部分将采取适当方式抵扣或退还。
费率调整幅度为:2017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的县(市、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含)至23个月的县(市、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7个月(含)以内的县(市、区),暂不下调工伤保险费率。下调费率期间,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的,停止下调。
根据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统计,市本级可下调50%,孝南50%,汉川20%,应城50%,安陆50%,大悟50%,孝昌50%。云梦县因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足17个月,所以暂不作调整。
此外,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和住建领域等同舟计划(二期)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率可适当下调,但用人单位近两年发生较大及以上工伤事故的,工伤保险费率不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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