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我脱贫、我光荣”示范户、社会帮扶先进个人评选


9月20日,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为选树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浓厚氛围,经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我脱贫、我光荣”示范户、社会帮扶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据悉,全市拟奖励“我脱贫、我光荣”示范户30户,拟奖励社会帮扶先进个人10名。其中“我脱贫、我光荣”示范户从全市2018年8月31日前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产生;社会帮扶先进个人从社会帮扶主体中产生,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

评选活动按照宣传发动、推荐上报、审核公示、典型宣传、奖励及对外推介等程序依次进行。市脱贫攻坚指挥指挥部将对脱贫攻坚奖正式候选对象的主要事迹在《孝感日报》、孝感电视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结合全国“扶贫日”宣传,以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名义印发文件,对评选出的典型对象进行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我脱贫、我光荣”示范户一定的物质奖励。

组织开展全市“我脱贫、我光荣”示范户、社会帮扶先进个人评选奖励活动,旨在选树全市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引领社会新风正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无私奉献、扶危济困、自力更生、开拓创新精神,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不断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内生动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凝聚精神动力。


(作者: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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