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市教育局出台《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这是2018年孝感市师德师风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体现了孝感教育系统依法治教、从严治教的决心。
《办法》对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了界定,具体规定了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办法。《办法》所指有偿补课包括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的有偿补课;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以为学生托管、提供食宿为由从中获利;按照其他相关规定应当认定的有偿补课的行为。对从事有偿补课行为当事教师的处理,评先评优一票否决,既获荣誉一律撤销,领导干部一律撤职。除了对当事教师的处理,还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问责追责,对涉事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办法》从“加强师德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公开承诺、畅通举报渠道”四个方面,要求各地各学校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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