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意见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

   近日,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推进措施。

该意见明确,一是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强化街道(乡镇)党(工)委对城乡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制定县(市、区)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依法规范设置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重点培育发展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急需的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志愿互助类、专业调处类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居民群众主体作用,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规范民主选举程序。二是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加强社区矛盾预防化解和平安建设,加强城乡社区矛盾排查化解,引导群众合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升社区矛盾纠纷防范化解能力;强化社区业主自治和物业管理,加快《孝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切实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强化城乡居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形成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活习惯和良好风气;深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社区依法自治工作事项清单,依法厘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三是切实增强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增强社区公共服务能力,认真做好教育、人社、卫生、医疗、民政、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区便民服务能力,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的模式,合理布局社区便利服务网点;增强社区志愿服务能力,根据社区居民构成,培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增强社区文化引领能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建立与公安、卫计、人社等部门实有人口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人员保障,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加强城乡社区工作力量;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用于市、县(市、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建和改扩建。将社区工作经费、惠民资金、人员报酬、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社区治理综合考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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