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鸣来孝开展立法调研

9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率省人大调研组来孝,就 《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草案二审稿)》 (以下简称 《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栾丽娜参加调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陶宏,市领导彭桃安、周先来、魏俊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喻辉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

王建鸣一行实地察看了云梦县伍洛中学、孝南区司法局青少年社会矫正中心、孝南区广场街一宫社区等地,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各部门和部分家长、学校代表意见、建议。

陶宏对王建鸣一行来孝调研表示欢迎,对省人大长期以来对孝感关心支持表示感谢。近年来,我市把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民生工程、希望工程来抓,通过统筹联动、筑牢防护网,主体能动、织就圆梦网,行动关爱、编织温情网等举措,着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良好品行,形成齐抓共管、众力合为的良好局面。他建议,《条例》要以学校教育为关键节点,狠抓农村留守儿童、城市务工者子女等重点群体,夯实政府和部门责任,进一步增强立法有效性和针对性,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王建鸣对我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孝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呈现出深、实、细特点,关爱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各项经验做法值得总结,对《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十分重要。调研组将认真研究、吸纳大家的意见,充实到《条例》中,进一步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法工作。

王建鸣强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关心下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础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条例》要紧扣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将预防二字贯穿始终,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各个层面既要相互配合,也要各司其职,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要强化学校预防的责任,支持学校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加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基层力度,促使预防教育下沉,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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