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建立从幼儿园到博士全程资助体系

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

孝感建立从幼儿园到博士全程资助体系

记者从孝感市教育局获悉,孝感已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秋季开学在即,广大学生和家长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申请相关资助。

学前教育贫困儿童可获入园补助金资金

对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实施资助,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优先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每学期500元),资助人数控制在在园幼儿的5%以内。孝感市直这块,黄麦岭学校幼儿园、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和临空经济区可适当提高资助比例,可按在园幼儿的10%以内标准进行资助。

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特殊教育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另外,市直农村地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学校资助人数比例控制在寄宿生人数25%以内,城区学校资助人数比例控制在寄宿生人数15%以内,特殊教育学校学生100%享受资助。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三档

对在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及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班就读的,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标准。

另外,市直农村地区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四类学生可以享受3000元标准的资助。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

对在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及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班就读的,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标准按现行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免学杂费标准免费,具体为:省、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8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年1260元。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普通高校贫困生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货款。按照国家政策,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专(本)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据介绍,学前教育补助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发放实行“学年评审、学期发放”,即资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名额和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为确保资助资金安全有效,市教育局规范了资助程序,统一采用:学生申报→学校评审→对外公示→主管部门审核→资金发放→接受检查→资料归档这一资助程序。

据了解,2018年截至5月底,全市春季资助各类贫困学生83086人次,发放资助资金9507.7万元。其中: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48037人次,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金6269.67万元。(孝感日报:董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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