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省第五环保督察组接群众投诉,反映应城市三合镇鲁台村一家养猪场将污水排放至50米外的水塘,再通过泵站将污水排到老府河。接到信访件后,应城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工作专班,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经查,该养猪场占地面积约3亩,有猪舍2栋,未办理任何证照,治污设施没有达到环保要求。该养猪场距离府河不到500米,养殖污水简单处理后排入附近的渠道中,渠道与府河连接处设有一个闸门,常年处于关闭状态,养猪场排出的污水一直囤积于此,并未流入府河。
据悉,该养猪场已列入应城市今年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范围,整治工作专班已多次上门走访、宣传和开展整治工作。7月26日,应城市环委会责成三合镇政府严格按照集中治理要求,于8月底前对该养猪场整治到位或予以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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